最高法院判例:未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的“新证据”法院可否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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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最高人民法院举证规则中的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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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举证期限在司法适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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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学案例——举证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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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民诉证据若干规定(举证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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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民事诉讼举证期限是否还可以提交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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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民事诉讼举证时限相关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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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证据新规定中举证时限适用若干问题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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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人民法院通知书(二审指定举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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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理解与适用(完整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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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理解与适用142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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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公报案例】证人证言是否应采纳的六条裁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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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证据为基础”是法官认定案件事实的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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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释义: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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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一文读懂新《民事证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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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举证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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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新证据认定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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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讲 举证、质证、审查判断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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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答辩期届满后,如何确定、起算举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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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被告否认原告所提供书证中签字真实性的,法院应将举证责任分配给哪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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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论述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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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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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审未质证、认证但足以推翻原裁判的主要证据视为新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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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判决作为民事案件证据应注意的几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