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人招用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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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人招用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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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人招用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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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人 招用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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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自然人在承包过程中招用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确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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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雇佣的人员与发包人不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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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将工程劳务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劳动关系确认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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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发包人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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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将工程劳务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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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施工人招用的劳动者与承包人不建立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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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承包人招用的工人与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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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备用工资格的实际施工人雇佣的人员,与发包人之间是否建立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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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具备的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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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虽不具备合法经营主体资格、但仍应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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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雇佣的人员与发包人不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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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劳动关系主体是否需要具备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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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发生事故由发包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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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关系主体资格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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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并非等同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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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不等于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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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劳动关系确认之一“用人单位主体资格”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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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不等于确立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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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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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与无劳务作业资质的施工组签订的劳务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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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签订分包合同的法律风险及规避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