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为购房实为借贷担保的,出借人不能排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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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购房实为借贷担保的,出借人不能排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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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房屋买卖实为借款担保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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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能否依据借款合同中以房抵债的约定诉请判决该房产归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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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房屋买卖实为借款担保纠纷的裁判规则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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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和借款人擅自将贷款用于“借新还旧”,抵押人不知情的可比照保证担保的规定免除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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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房屋买卖实为借款担保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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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人能否排除房屋产权登记人债务的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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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间借贷合同中债务人、担保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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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名为投资实为借贷,认定借贷为有效的,担保人不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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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买卖房屋作为借款合同担保的约定的效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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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担保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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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商品房担保贷款裁判及执行规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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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无力偿还借款时抵押房屋归贷款人所有的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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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担保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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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掩盖借贷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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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借款合同他项证抵押人不为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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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排除强制执行的法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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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和实际用款人不一致情况下担保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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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极担保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保证,在其偿清贷款前,不得在其财产帮人担保贷款借款人不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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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借名买房合同有效,可要求登记人协助进行房产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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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屋买卖形式为借款提供担保,不能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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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借款合同不能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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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以物抵债协议签订未履行,是否有权继续向原担保人主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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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错误:借贷合同中约定,未还借款时抵押物所有权直接归抵押权人是无效的(流质条款)